
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在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这标志着我党在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指引下,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这一来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重要命题,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,特别是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指导意义。
众所周知,党的十六大以来,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“科学发展观”、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这两个新概念。它们既有不同的内涵,又有共同的特点。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回答的是“什么叫发展、怎么样发展”这一根本问题;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,回答的是“什么叫和谐社会、怎样建设和谐社会”的问题。显然,科学发展观是管总的。但是它们要解决的问题和根本要求,却都是为了实现“五个统筹”(即统筹城乡发展、统筹区域发展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),也就是要在以人为本、统筹兼顾中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,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。全面考察这两者的关系,可以进一步看到,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、根本保证和根本途径。
首先,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。党的十六大的一个重大贡献,是提出了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坚持“发展是硬道理”的基础上,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,树立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,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,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不仅要做到经济更加发展、民主更加健全、科教更加进步、文化更加繁荣、人民生活更加殷实,而且要实现“社会更加和谐”这一重要目标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,这就决定了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,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。
其次,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。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是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。按学术分类,这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任务。这表明,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,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四位一体。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主义的“建设”、“发展”等范畴,有一个全面的理解。我们所讲的“建设”、“发展”等范畴,都应该包含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全面建设、全面发展的含义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,特别是它所强调的“五个统筹”,以非常鲜明的态度和语言,阐述了我们所讲的“建设”、“发展”都是一种全面的观点,满足了实践的要求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我们说树立和落科学发展观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保证...... [查看详细]




